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2024-05-18 23:10

1.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一、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1、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一般企业会选择在5、10、15、20、25号发工资。由于工资是按月发放,并且工资发放具有周期性。工资的具体发放时间属于公司自治范围,十五号发工资不属于压工资。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2. 月底发工资和15号发工资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本月15号发上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本月的1~15号工资压着没有发,压了半个月的工资,月底发工资是发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3. 每月15日发的工资是上个月的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上个月的,但具体情况应以企业规定为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
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每月15日发的工资是上个月的吗

4.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法律分析:企业单位这个月发的是上个月的工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发的是这个月的工资。所以很多人想去事业单位和考公务员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企业单位这个月发的是上个月的工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发的是这个月的工资。所以很多人想去事业单位和考公务员
一、按工龄退休是真的吗
1.自从1994年我国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其实就已经树立了,以社保缴费年限作为未来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最重要依据标准。但是因为我国的劳动用工形式种类多样,改变的难度是非常之高的,所以到目前都没有彻底变化过来。
2.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社保变化的规律和年限。如果事业单位在2024年全部调整到位,那么也有可能公务员制度也会在那时调整到位。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在2024年之后,工龄这个概念就彻底消失。未来公务员,事业单位以及企事业员工都是使用同一个标准,那就是社保缴费的年限和缴费基数,以及退休年龄的确认。
3.每个人15年的缴费年限,估计是最低限额。不论是何时退休,如果连15年累计缴费年限都达不到,那也是无法领取到养老金的。所以要求每个人在一生的工作中,记得要让单位给缴纳社保,或者自己缴纳社保,但是社保总的累计年限一定要达标。此时工龄同社保缴费年限就发生了极大的差异,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关联。
二、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总而言之,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需要参考当地政策以及家庭背景,并不是完全固定的,如果家庭中有人为国做过或是死亡人员本人为国做过特殊贡献的体恤金会随之增多,家庭困难者体恤金也多,若不是这样,则只需按具体规定而发即可。
三、企业中级职称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事业单位现行的退休养老制度与公务员大致相当,事业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退休时,退休金按本人原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俗称“打折”,根据现在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休金按原工资中的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两部分为基数,根据工作年限长短分别按70%—90%计算,(各地略有差别)再加上各项生活补贴和职务补贴,一般情况下,退休金大约为本人退休前工资的90%以上,这也是比较典型的“待遇确定型”的退休金计发办法。企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工资由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作缴费年限、退休年龄、个人账户数额、缴费指数等确定,总而言之,事业和企业相同工作年限、相同工资水平的人,企业人员退休金要低于事业单位。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以后退休金的不同。地域不同差异也不同。高工9折教授95折或者是100%中级85折或者8折而且高级职称工资基数高差1000也有可能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越长,退休金领取的就会越多。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6.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一般企业会选择在10、120、25号发工资。由于工资是按月发放,并且工资发放具有周期性。工资的具体发放时间属于公司自治范围,十五号发工资不属于压工资。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7.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一般企业会选择在10、120、25号发工资。由于工资是按月发放,并且工资发放具有周期性。工资的具体发放时间属于公司自治范围,十五号发工资不属于压工资。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8. 每月15号发的是上月的工资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每月十五号发的是上个月一号到月底的公司,就等于公司压了员工15天工资。

工资内容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



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摘要】
每月15号发上个月工资,算压工资吗【提问】
您好,我是小洋,我已从事职场专业多年。很高兴为您解答🌹🌹🌹我已看到您的问题,💖💖💖我正在帮您查询相关的信息,请您稍等马上回复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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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内容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



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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